参展商手册——保护知识产权暂时规定保护知识产权暂时规定 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设计创新,规范市场秩序,树立展会在知识产权方面良好的形 象,展会就展览期间有关展品的设计专利保护问题做出如下规定: 一、参展企业必须自觉遵守我国的有关专利保护法律法规以及大会关于参展展品(包括展位内 张贴、摆放的产品及宣传图片、资料和未开包装箱物品) 和专利权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备好有关参展物品的知识产权有效证明文件。 二、展会要求参展企业必须严格审查参展产品的知识产权状况,参展企业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 知识产权权属证明并提前交由主办单位公示, 禁止带侵权产品到现场参展。参展企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以他人专利产品参展、报价及成交。 三、投诉人投诉专利侵权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1、专利证书、专利法律状态证明、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2、专利权人的身份证; 3、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被投诉的参展商及其展位号。 四、展会主办单位将加强现场监督,在筹备和展览期间严格审查展品、展板、相关宣传材料等 状况,发现侵权情况将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 五、投诉人必须向展会主办单位提供保证,如恶意投诉给展会主办单位或者被投诉人造成损失 的,投诉人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专利侵权投诉一经有关专利管理部门受理,展会主办单位将协助专利管理部门或有关公证 机构、专利侵权投诉人于展位现场取证( 包括摄像、摄影、抽样)、检查、认定。一经专利管理部门认定构成涉嫌侵权,收到《涉嫌专利侵权处理通知书》后,参展企业必须在半个工作日( 以展会场作息时间表为准)内举证答辩,或即时从展架上撤下涉嫌侵权产品。 七、被投诉参展企业及其参展人员务必积极配合专利管理部门或现场咨询点对展品专利权的检查工作,以确保展会的顺利进行。专利管理部门和大会在履行有关职责时,有权请求公安及展馆保卫人员予以配合和协助。 八、若展会现场设立知识产权咨询点(简称现场咨询点),此现场咨询点由展会主办单位和当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成,是展会现场唯一接受当届展会期间发生在展馆内涉嫌专利、商标、版权投诉的机构;若展会现场没设立咨询点,请拨打以下投诉电话投诉和咨询侵权事宜:湛江市知识产权局 0759-3338563。 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处理办法 1、持有参加本届展会有效证件的与会人员,如在展馆内发现展位上陈列摆放的展品、宣传品及展示部分涉嫌侵权,可到现场知识产权咨询点(或当地知识产权局)投诉。 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首先向咨询点工作人员出示权属证据。 3、上述有关文件经工作人员审验有效后,投诉人须按要求填写《提请投诉书》。 4、咨询点收到《提请投诉书》后,即安排工作人员受理投诉。 5、现场咨询点处理涉嫌专利侵权个案,被投诉方在被告知其展出的展品涉嫌侵权后,应立即出示权利证书或其他证据以证明其拥有该展品的展出权或经营权, 做出不侵权的举证,并协助咨询点工作人员对涉嫌展品进行查验。 6、如被投诉方不能当场对被投诉涉嫌侵权的展品作出“不侵权”的有效举证,咨询点工作人员有权对该涉嫌侵权展品采取遮盖, 撤展等处理措施。被投诉方须立即签署《承诺书》, 承诺在本届展会期间不再经营或展出该涉嫌侵权展品。《承诺书》一式两份, 分别由投诉方和咨询点持有。 7、如被投诉人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在半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咨询点提出不侵权的补充举证。举证有效的, 投诉站立即撤销相关处理措施, 并允许其继续展出; 举证无效、逾时举证或不作补充举证的,大会有权不撤销相关处理措施。 8、为维持大会的秩序, 在咨询点做出处理且被投诉人接受此处理后至本届展会结束前,投诉人不得在展览现场对被投诉人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